老妈突然告诉我她喜欢上了读诗。
曾经我认为诗的最大好处就是看不懂。那个笑话便是如此:毕加索对爱迪生说,大家崇拜你是因为他们都能用到你的发明,而人们崇拜我是因为他们不知道我画的是什么……
曾经我认为诗的作用是在作文上抄上几段,一来凑字数,二来能混个不错的分数,三来就是显得自己有学问,可是由于记性不好,所抄的诗大多都走了样,这样我走上了改编诗的道路。改编,换句话说就是糟蹋。
后来,读诗也曾经热切过,但是人生毕竟是不同的,我读不出他们的世界。每个人都应该有他自己的世界,这听起来有些像玄幻小说,在他自己的世界里,他是王。
我的世界,我不知道我的世界是什么,因为他的大爆炸还没有完全结束,气体没有凝结,烟尘也没有团聚在一起,世界在明了之前依旧是混沌的世界。明了所需要的,是什么?代价总是不同的。
读诗,那本《飞鸟》在无意中找到了,很多时候,就是这样,无意中我会遇到、找到我一直期待的东西。人生或许就是如此,喜欢事与愿违的恶作剧。
无意中,会发现自己原来很富有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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